网友提问:律师你好,我买的二手房签合同全款已交一个月,门也换了,所有过户手续都交到了房产局,当时说的屋里所有东西都是我的,但卖房提出老人想要些东西,我也答应了,可是卖房小叔子进去后我不同意他拿的东西他带人强行拉走了,我说房子不是和你买的,可拦不住,他们也不走,我拦不住我就走了,今天早上过去一看他们都搬空了,请问我可以告他们是抢还是偷。房子买了一个月了东西应该是我的吧,他们那样做是不是构成了犯罪 房屋合同已签,过户手续正在审查,买房不能反悔吧
君乐律师解答:你好,可以要求他们返还所带走的东西,另外房屋已经交付使用,房款已经付清,没有法定条件,购房合同是不能解除的,也就是不能反悔 |